10.3969/j.issn.1008-8008.2016.04.011
我国商事信托的法律性质与地位
商事信托以其持续的经营行为区别于民事信托。商事信托在具备合同属性的基础上,以独特的资产隔离功能和内部治理机制获得了商主体地位,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现代信托的商事主体地位能够使当事人创设组织化程度各异的经营主体,具有重要的制度价值。
商事信托、商事主体、信托合同、资产隔离、内部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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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中国法律)
2016-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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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信托、商事主体、信托合同、资产隔离、内部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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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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