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8008.2003.01.002
论法的本质和作用
法作为人的行为规则实质上是人之所以成为人的行为规则的总称.法的精神源于人的精神;法的社会本质源于人的社会本质.人的社会本质就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由必然转化为自由.自由作为人的本质,就是人之为人的根据.人的本质是自由,意志的本质也是自由,这就决定了法的本质同样是自由,决定了法的作用主要是保障人的自由.法作为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其目的无非是保障统治阶级的自由.而统治阶级的自由仅仅是人类自由的特定历史形式.
法、本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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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5.1(法的理论(法学))
2005-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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