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错误当罚?非惩罚性报告制度更有效
近日,笔者阅读了一篇文章,文中提出"在医疗机构营造主动报告用药错误、避免苛责错误的发生、公开分享医疗错误,以促进从错误中学习并加强培训的非惩罚性患者安全文化".这引发了笔者的深思.
用药错误常在处方、医嘱、药物标签与包装、药物名称、药物混合、配方、发药、给药、用药指导、监测及应用等临床工作过程中出现,通常情况下是医务人员违反治疗原则和规定所致,属医疗差错.那么,对于这种差错,应不应该进行惩罚呢?
2019-07-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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