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621X.2023.01.012
规则主导与制度耦合:自治、法治与德治的辩证关系分析
从村民自治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转变,不仅仅是乡村治理体制形式上的变化,还是我国统筹推进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基层治理的新举措.理解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首选要分析和认识自治、法治、德治三者之间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三者之间的内在逻辑.作为治理的一种方式,自治、法治、德治都需要以规则为根据,由此在乡村治理实践中形成制度耦合关系.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村民自治的基础地位不变,同时强化法治的保障功能和道德的教化功能,建立规则主导型的乡村社会.
规则主导型乡村社会、乡村治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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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58(民族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9CFX015
2023-0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8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