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621X.2020.05.011
通过村规民约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来自海南黎区的探索与实践
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关系到乡村社会的长远发展.受自身发展与污染转移等因素影响,当前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陷入失灵困境,亟需寻求治理资源实现突围.而以村规民约为代表的"本土资源",不仅完善了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而且促进了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来自海南黎区的实践表明,无论是传统环保规约及习惯法还是现代村规民约,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功效不容小觑,其绿色生态理念更是得到了延续,亦得到了国家立法与政策的认同.同时,黎族独具特色的团体本位观念为乡村治理的集体认同和行动作了铺垫.因而,未来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应当注重规范协同与主体共振,通过规范的融合共生、主体的多元互动实现"良法善治".
村规民约、生态环境治理、海南黎族、良法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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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5-05(民族学)
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Hys2019-174
2020-09-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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