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621X.2020.02.006
刑罚私约化:晚清至民国时期清水江流域民间司法面向
在以往的契约法制研究中,学者们更多把目光聚焦在民事法律方面,而将契约放置于刑事法律方面进行探讨的不多.依据清水江文书材料,将刑罚类契约文书进行类型化分析,发现当发生偷盗、抢夺、犯奸、发塚盗墓等刑事案件时,并未送官依律查办,而是两造一方请得当地"权威人物"主持调解,征得受害人一方谅解,立下戒约、悔错等契约文书,达成"刑事和解".这体现了有限范围内的正当性,可为当下发展和完善刑事和解制度提供历史镜鉴.
刑罚、清水江、民间、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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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52(民族学)
2020-04-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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