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621X.2019.03.010
我国乡村民事司法的规则困境及其突破路径
我国传统法律与乡民们的生活习俗是同构的.由于法律一元论与立法中心主义排斥其他社会规范的司法进入,司法解释制度也抹灭了基层法官解释法律的可能性,从而导致我国乡村基层民事司法的规则贫困.通过对我国当代法律制度与乡村地区社会结构之关系,我国现行司法解释体制结构性缺陷两个方面的分析,探讨我国乡村民事司法适用法律不当的背后深层原因,进而提出在乡村基层民事司法中摒弃法律一元论、限制立法中心主义、改革司法解释制度、引入多元规则的实现路径.
乡村社会、基层民事司法、法律多元、主体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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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中国法律)
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一般项目《法治背景下民间习惯的司法适用研究》项目17YJA820002之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9-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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