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621X.2016.04.008
少数民族村庄“礼法结合”治理模式及其启示——以贵州毕节大方县兴隆苗族乡菱角村为例
少数民族村庄治理以传统的“礼治”为主,随着社会的进步,“礼治”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但“法治”观念在少数民族地区尚未普及,在这种情况下,既不能完全套用现代社会的“法治”模式,也不能完全因袭传统的“礼治”,而应走一条“礼法结合”的治理新模式.贵州毕节大方县兴隆苗族乡菱角村在“礼法结合”治村的道路上已经颇具经验,是新时代环境下少数民族村庄治理成功的典范,对我国少数民族村庄治理具有较好的启示作用.
少数民族村庄、治理模式、礼法结合、菱角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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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中国法律)
贵州大学研究生创新菱角村“礼法结合”治理新模式对我国少数民族村庄治理的启示研人文201505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西部项目:生态文明建设中民族环境习惯法的功能研究15XMZ021
2017-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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