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灯冷泪与家庭责任:清代清水江流域的寡妇及其生活
清代清水江流域,贞节观念开始普遍流行,存在着大量的寡居妇女.其守寡的开始年龄多集中在15-30岁之间,这与明清王朝“凡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志,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的政策相一致.但也有例外,30岁以上守节而受旌表的事例也不少见.并且出现了“一门两寡”、甚至“一门三寡”的现象.在日常生活中,寡妇们孤灯冷泪,但又矢志抚孤、事奉翁姑,极力地维系着整个家庭在社会中的延续.她们也通过从事女红、纺织、耕种、佣工和典卖家产等方式获取经济收入,以保证其家庭最基本的生存需求.
清代、清水江流域、寡妇、生活状况、地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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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892(风俗习惯)
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清代黔东南苗族妇女的婚姻与生活研究”12CZS059
2014-07-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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