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契约文书看清代清水江下游地区的伦理经济
清水江下游地区,随着明清时期木材贸易的兴起,社会经济发展迅速,民众经济意识逐渐增强,并利用契约文书构筑了一个以伦理为支撑的协商社会。通过梳理契约文书,发现白契的份数远多于红契,说明民众彼此之间可以很好地遵守这并无国家法律效力的契约规范,实现经济秩序的良好运行,这就是礼制维系之下的伦理经济现象。并且,由于血缘、地缘与神灵相结合而衍生的乡约与道德规范,使伦理观念始终伴随在清代清水江下游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之中。
契约文书、清代、清水江下游、伦理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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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29(中国经济)
2010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协商与日常:清代以降贵州天柱苗、侗族地区民间契约文书的调查与研究”10YJC770098成果之一.2011年凯里学院学生科研课题“从契约文书看清水江下游地区的伦理经济”X1144
2012-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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