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生态立州的一种战略选择:设立民族地区生态政区
运用文化学、生态学和行政学理论方法综合考察黔东南州设立民族地区生态政区问题.从生态文化理论入手,详尽描述了贵州少数民族的生态文化内容及其实质,并在指出这种前工业时代生态文化不足的基础上,提出将民族生态文化与现代生态保护的制度安排结合起来,即在黔东南州设立民族地区生态政区.研究表明:这种按当地的自然生态、经济生态和人类生态规律以及民族生态文化特点,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行政区,能够促进区域内社会、经济和自然的协调发展.
生态文化、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制度安排、生态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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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07.73(国民经济管理)
2010-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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