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115.2013.06.009
试论电视新闻主播的语言审美
语言传播归根到底是一种人文精神的终极关怀,永远逃离不了创造美的规律.电视新闻主播作为一个完整的审美对象在传递美的信息,与受众建立起传受双方的审美关系.电视新闻主播作为传播主体在"理解稿件—具体感受—形之于声—给与受众"的过程中,应该做到有感而发、有动于衷,力求正确理解与准确表达的统一,达到思想感情与语言技巧的统一,节目内容与表现形式的统一.
电视新闻主播、语言审美
G222.2;H059;H315.9
2013-1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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