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蜀国的宗教崇拜
古蜀国原始宗教崇拜
吕大吉《宗教学纲要》这样定义宗教:支配着人生生活的外部力量,或者是具体的,或者是不具体的.无论何种情况,一旦它被人们的幻想超人间化、超自然化以后,它就变成了某种神秘和神圣的东西.这种虚幻的宗教观念要想成为信众共同崇拜的对象,就不能始终局限在主观的幻想世界中,而必须把它表象为信众可以感知和体认的感性物.因此,各种宗教几乎都是把其所信奉的神圣对象客观化为某种具有感性的象征系统.原始宗教所崇奉的图腾、氏族祖先、自然物和自然力,多神教中各种形象的神灵,都是神灵观念的感性象征.
宗教崇拜、古蜀国
K87;G80-051;B911
2019-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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