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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府投资实行”代建制”认识--学习《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思考

引用
@@ 一、实施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必然性长期以来,我国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的是以”指挥部”、”基建办”等”一次性业主”为运作载体的自建自管自用模式,这种模式除了难以控制”三超”(超标准、超规模、超预算)外,还很容易出现”三低”(低水平、低质量、低效益)问题.近年来,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全国各地开始探讨改革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深圳、厦门、上海等地,他们共同的特点就是实行”代建制”.”代建制”相对于以往的传统模式,在很多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较好地控制了”三超”的弊端.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学习、国务院、政府投资工程、传统模式、三超、控制、管理方式、指挥部、低质量、低效益、状况、载体、预算、业主、厦门、深圳、上海、基建

F8(财政、金融)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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