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投资”2004”1973号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计划单列企业集团: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我委制定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发展、投资体制改革、委员会、文件、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计划单列市、企业集团、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新疆、经委、机构
D03;G40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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