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推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
@@ 为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加快财政支出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管理的透明度,我省从2000年起,省、市、县、乡镇四级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试点.2000年1月1日首先在省级行政机关、公检法部门在职人员中试行,共78个单位,1.04万人,年资1.85亿元,委托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代发工资.同年4月1日,对省级行政机关、公检法部门的离退休人员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同时在15个市、县进行试点,委托银行统发工资.计划于2001-2002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铺开.我省实行统发工资以来,各方面反映良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广东省、财政预算管理、省级行政机关、代发工资、公检法、离退休人员、资金使用、支出改革、在职人员、建设银行、试点、透明度、中试、乡镇、分行、单位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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