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代理记账问题
@@ <会计法>第36条规定: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对代理记账业务作了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对某些实行代理记账的经济组织,可以由其主管部门承担,不一定要委托中介机构.举例说明如下:
代理记账、中介机构、会计人员、主管部门、暂行办法、业务、经济组织、记账管理、会计机构、会计法、财政部、设置
F8(财政、金融)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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