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0127.2020.01.036
台湾地区动物保护立法对大陆地区的启示
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发展,如何对待动物及动物保护立法的问题日益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我国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有着相近的历史文化背景,动物品种生存环境与生存状态大致相同,台湾地区动物保护法经过数十年的实践和发展相对成熟,对大陆地区动物保护立法有一定的启示作用.本文将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的动物保护立法进行比较,分析台湾地区动物保护立法对于大陆地区动物保护立法可借鉴之处,如以明确保护动物利益为主的立法目的,扩大动物保护范围,健全公众参与制度,设立动物保护专门机构并加大处罚力度,为完善大陆地区动物保护立法提供思路与启示,以促进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
动物保护法、动物福利、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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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22.682(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俄罗斯生态安全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中央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基金项目"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的实现路径"
2020-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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