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0127.2015.01.026
农业部关于加强大鲵资源保护规范经营利用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大鲵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经过二十多年的保护和发展,其野生种群的主要栖息地得到保护,局部地区种群数量有所恢复;人工驯养繁殖种群数量大幅增长,在部分地区已发展成为一项新兴产业,在培育养殖新品种、促进产区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确定的“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为进一步协调好大鲵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关系,我部决定按照“分类管理、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野生大鲵”(特指自然分布及从自然环境中获取的大鲵个体)保护,规范“养殖大鲵”(特指人工繁育的大鲵子代个体)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农业部、大鲵、资源保护、规范经营、利用管理、种群数量、野生动物保护法、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生产建设兵团、人民共和国、自然环境、自然分布、子代个体、野生种群、养殖、新兴产业、协调发展、人工繁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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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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