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发布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54种陆生野生动物名单
@@ 针对当前野生动物保护和驯养繁殖利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家林业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等12个部门<关于适应形势需要做好严禁违法猎捕和经营陆生野生动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联合通知>”)要求,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报,并经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论证审核,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事经营利用性驯养繁殖和经营,现予以首批公布(见表:<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
国家、林业局、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陆生野生动物、最高人民检察院、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专家论证、质量监督、信息产业、通知、适应形势、检验检疫、海关总署、繁殖利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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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75;S86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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