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0127.2001.01.001
我国自然保护区立法执法若干问题初探
@@ 人类从对自然界的不断索取和破坏的经验教训中,逐渐认识到自然界的承受能力和保护自然的重要性.为了保护自然、环境和资源,人们划定加以保护的自然区域称为自然保护区.它是人类认识、利用和改造自然的科学研究基地;是保护、发展和研宄野生生物资源及自然历史遗产的主要场所;也是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种源的储存地(基因库),是自然保护事业中的一项重要措施. 在我国,自然保护区是国家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最高形式.它依法建立并在保护区内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从而达到保护自然资源的目的.这些法律、法规不仅包括我国各级人大、政府制定、颁布的,而且包括我国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条约、协定.但是众多的法律法规,并不等于拥有完备的法律体系,同时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定问题.本文通过对自然保护区立法及执法现状调查,就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解决方法作了初步探讨.
自然保护区、立法执法、自然资源保护、法律体系、自然生态系统、自然界、法律法规、环境和资源、自然区域、执行过程、政府制定、生物资源、历史遗产、科学研究、经验教训、国际公约、改造自然、承受能力、保护事业、状调查
22
D92(中国法律)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