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9104.2018.02.014
娱乐产业IP运营机理及其规制研究
在“IP热”背景下,由于娱乐资本的负外部性、对教育功能的挤压、“文化工业”效益与大众文化审美情趣之间难以平衡与兼顾等原因,决定了对娱乐产业进行规制与调控的正当性、紧迫性.政府部门规制与调控娱乐产业可采取主导型、扶持型、参与型、放任型等模式,可扮演掌舵者、划桨者乃至后勤、旁观者等角色,应遵循顶层设计原则、协同治理原则、内容与行为规制及底线原则等多种原则进行调控;具体调控路径创新方面,文中提出政府的多元化角色及其合理化运用,产业生态的整体化调控与引导;内容层面的“文化比例说”,源头正能量保障等治理创新机制与路径.
艺术管理、文化产品、“IP热”、影视产业、娱乐产业资本、政府规制、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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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21(艺术理论的基本问题)
论文为华东政法大学文化产业政策与法制研究基地项目
2018-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99-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