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9104.2017.04.002
当代中国文艺创作与文化传播的引导与规制
文艺创作与文化传播独特的本质、表现和特点,决定了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对文艺创作与文化传播给予引导与规制具有必要性,因为文艺创作具有多种动因,传播也不总是往积极方面发展,同时文艺创作与传播会对社会产生巨大影响,尤其当前全球化进程为中国的文艺创作与传播提出了新的考验.中国需要更积极地走向世界,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改变了文艺创作和传播的传统形态,并催生了新的文艺作品类型,这使得整个社会的文化格局将面临着重要改变.对文艺创作进行引导与规制的具体对象可以分为需要促进和需要抑制两大类.以人民为中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创作,文艺精品、原创作品、创新性的创作,群众创作,具有民族性的创作,雅俗共赏的创作和体现中国梦的创作应该积极引导.文艺废品,“三俗”作品,孤芳自赏的创作,急功近利的创作,价值观扭曲的创作,猎奇、炒作性的创作,崇洋媚外的创作和意图颠覆国家的创作需要有效规制.对文艺创作与传播引导与规制要遵循规律,明确途径: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与创新推动机制;健全价值把关体系与法律规范体系;改进评价评论体系与激励机制;加强文艺队伍建设,发挥人民团体作用;加强文艺阵地建设,将公益与市场结合,完善基层文化服务体系;尊重文化传播规律,发展改进文化传播网络,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对文艺创作与传播加以正确、有效的引导和规制需要党和政府、市场及社会在其中区别定位、综合发力.
文艺创作、文化传播、本质、表现、特点、引导、规制、途径
J0(艺术理论)
2017-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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