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9104.2010.05.001
文化产品及其相关范畴摭论
文化建设与文化发展,就其最根本、最实质、最核心的意义来说,涉及的是文化产品及其相关的文化范畴.以文化产品为核心物关联到的文化范畴,主要有文化产品与文化需求、文化产品与文化生产、文化产品与文化产业、文化产品与文化业态、文化产品与文化科技、文化产品与文化市场、文化产品与文化功能、文化产品与文化评价这八个方面,这些都是需要我们认真对待、思考并着重把握的.结合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和李长春同志<正确认识和处理文化建设发展中的若干重大关系,努力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专论,本文就以上八个方面做了分别的论述.本文认为,文化产品作为文化建设与文化发展最根本、最实质、最核心的表现方式和内容抓手,应该也必须把是否具有"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作为一个重要"坐标".我们要"推出更多深受群众喜爱、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精品力作",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三性"、"两效"的统一始终是我们综合评价文化产品时所坚守的重要原则和"底线".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创作生产"最终应该由人民群众来评判"的文化精品;也只有这样,我们由"文化产品"引发的种种思考才拥有了最实质的意义.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要求的"最大限度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我们一是既要关注其无形的"文心"功能又要关注其有形的"文物"功能,二是既要关注其引导"民心"的功能又要关注其丰富"民生"的功能,只有这样,我们文化建设的影响才会越来越大,我们文化建设的领域也才会越来越广.
文化建设、文化发展、文化产品、文化需求、文化生产、文化产业、文化业态、文化科技、文化市场、文化功能、文化评价、意义、文化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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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22(中国)
2010-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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