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6896.2006.05.025
建筑幕墙结构体系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中对结构体系的要求,第3.5.2条,第3.5.4条,第3.5.5条规定如下:①结构体系应具有明确的计算简图和合理的地震作用传力途径;②应具备必要的抗震承载力,良好的变形能力和消耗地震能量的能力;③钢(铝)结构应避免局部失稳;④构件节点的破坏,不应先于其连接的构件.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结构体系、抗震承载力、变形能力、计算简图、构件节点、地震作用、地震能量、传力途径、失稳、连接、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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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3(建筑结构)
2006-06-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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