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地戏”案署名权认定之商榷与演进
“安顺地戏”案就民间文学艺术署名权的探索是拓荒性的:关于署名权认定的基本逻辑所依赖的理论前提是有缺陷的,支撑了以民间文学艺术为独立论域探求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路径;以对署名权考察的推演,借助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明晰权利主体和产权界定,推进政府法定代理向族群参与管理的渐进,奠定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制度的主体基础.
署名权、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主体
2009年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新疆知识产权战略视野中的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研究"09XFX011;2012年"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新疆少数民族音乐与舞蹈研究中心"招标重点项目"新疆民间歌舞产业与市场运行研究——以知识产权为视角"的阶段性成果
2013-06-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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