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681.2007.05.010
论中央与地方利益沟通机制——一种宪政程序视角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实质是利益关系,这种利益关系既有一致性,也有矛盾性,使得双方的利益沟通成为必要和可能.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利益沟通,在宪法上表现为一种宪政程序.作为一种正当法律程序,沟通是一种民主协商和对话机制,意味着地方对中央的政治参与,通过沟通可以表明各方意见,衡平各方利益,实现利益的协调.沟通还是一种全方位的沟通,即包括事前沟通,也包括事后沟通;即包括正式沟通,也包括非正式沟通.
中央和地方关系、利益、宪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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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21(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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