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1-0681.2004.02.026

各国行政程序言词审理制度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引用
言词审理是行政机关在利害关系人等参加下通过言词的方式听取参加人意见和认定案件事实的制度和原则.实行言词审理是正当程序的要求,也是行政机关正确认定案件事实的要求.美国、德国、奥地利、葡萄牙、瑞士、韩国和日本等国家行政程序法都规定了言词审理制度,但他们对言词审理范围、主持人、参加人、审理程序和审理结果规定有较大差异,本文分析了这些国家行政程序言词审理制度,对我国在行政程序中建立言词审理制度的相关问题提出了一些观点和思路.

言词审理、正当程序、行政程序、听证

D920.4(中国法律)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90-9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1671-0681

53-1134/D

2004,(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