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同一性理论看汉语词的兼类问题
文章讨论了通用汉语教材和前辈时贤对兼类的认识,并从对词类的理解和词的同一性角度,研究汉语兼类词问题。我们认为,词类的本质是语法意义的类别,是以语法意义为基础对词所做的分类,不同的词类代表着不同的语法范畴;词的同一性是语音、语义的同一;语义的同一,不仅包括词汇意义的相同或相近,还包括语法意义的相同或相近;因此,词汇意义密切相关而语法意义相差较远的义项不应归并为同一个词。以此为判定词的理论依据,根据“兼类是一个词表现出两类或两类以上的语法功能,分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类”的语法学界共识,我们认为,一般所谓的动名兼类、形名兼类不是兼类,而是不同的词;一般所谓的动介兼类也不是兼类而应归为动词;区别词与副词的兼类也宜不看做兼类,有的是同音词,有的应看做区别词的一种特殊用法;真正的兼类只有动形兼类、连介兼类和名量兼类三种类型。
词类、语法理论、兼类、词、同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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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4(语法)
2016-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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