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390X(s).201911069

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

引用
生态环境关乎人类共同利益,其损害事故逐年递增,严重影响绿色化发展进程.究其原因,既有法律规范保护层级参差不齐、规范缺失问题,也有侵权治理手段单一、惩罚力度有限的因素.加之现行处理生态环境损害事故法律体系尚不完善,对事故处理、责任归属等内容仍有存疑,归责要件和内容单一化,以上因素叠加使得多方利益受损,且陷入重重困境和悖论之中.由此,亟须对比梳理既有研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确定惩罚性赔偿"一般规定",以体系化思维整合并增加相关规范,提供上位法依据,弥补空白;民法典立法框架中,环境污染和生态责任章节细分惩罚性赔偿构成要件和规则;从法律立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适用多角度加强层级立法,确保制度落实;最后,在未来民法典侵权编确立对"惩罚性赔偿""生态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则,进行细化,同时对以上法律术语进行统一法条界定,实现规范重新整合,提供生态环境损害界定的惩罚性赔偿请求权基础索引.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惩罚性

14

D912.6(法学各部门)

2020-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15-122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云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004-390X

53-1044/S

14

2020,14(4)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