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661(s).2022.09.012
农村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路径探索
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1],首次从国家层面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具体规定,要求金融消费机构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八项合法权利.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作为支农支小的主力军、乡村振兴的排头兵,履行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是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现实需要,也是赢客户信任促业务发展的必然选择.本文从做好金融消保工作的重要性,如何建立健全金融消保工作机制,助力乡风文明建设等三个方面探讨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效的工作实践.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农村金融机构、工作机制、路径探索、全金融、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机构建立
F832.35;D922.28;F270.7
2022-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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