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661.2014.08.027
国资改革“容错机制”得有一个“框”
日前,江苏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详细描述了江苏国资改革的目标和实现路径,并为改革专门设置了罕见的“容错机制”,即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中依法决策、实施,且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改革措施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应当给予包容。
容错机制、国资改革
F276.1;TP302.8;F830.91
2014-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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