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食品出问题网站先赔的两大利好
据《京华时报》10月30日报道,10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中规定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并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未履行法定义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赔付。
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合法权益、人民共和国、交易第三方、法制办公室、征求意见、修订草案、先行赔付、食品生产、审稿、连带责任、经营许可、京华时报、管理责任、法定义务、国务院、网络、侵害、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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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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