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661.2013.12.002
国务院同意滇桂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与东盟的开放合作,积极探索跨境金融改革创新,推动沿边地区和民族地区经济金融和谐发展。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11月20日发出通知,印发《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此方案的实施,将全面提升两省区对外开放和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推动沿边大开放实现新突破。
沿边金融综合改革、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国务院
F127.67;F276.3;F812.42
2013-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