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661.2006.07.027
是民事行为? 还是刑事行为?——一起”已出售房屋作抵押贷款案件”的分析
@@ 案情及法院判决方某于1995年11月将房产出售给薛某,薛某按约支付了房款,并搬进所购房屋居住.此后,薛某多次找方某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均被方某以种种理由推托.1999年6月,方某凭房权证以所售出房屋作抵押,与信用社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借款2.8万元.借款到期,信用社向方某进行追要,方某一直未偿还该笔款项本息.另查明,方某别无其它财产.
民事行为、刑事、出售、房屋、抵押贷款、信用社、借款合同、法院判决、支付、权证、签订、款项、过户、房款、房产、财产、案情
D92;D91
2008-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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