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057.2018.02.001
招录培养制度背景下公安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思考
2016年1月,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意见》(以下简称“培养意见”),明确提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是公安队伍补充的主要渠道.要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招生与公安院校招生的衔接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安院校学生的职业精神培养,提升公安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满足公安机关对公安专业人才的需求”.这一政策既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制度的重大改革,也对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挑战.在这种背景下,如何深入推进公安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对于公安院校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和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在分析公安专业人才培养改革新要求的基础上,分析公安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现存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完善措施.
公安院校、招录培养制度、人才培养
D631.15(国家行政管理)
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面向公安院校毕业生招警改革背景下公安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G16DB472;制度分析理论视角下的高校办学自主权变迁研究JG16DB481的研究成果
2018-06-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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