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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2-6057.2013.05.023

我国监视居住制度的不足及其改良路径

引用
新《刑事诉讼法》对监视居住制度进行了重新定位,将其与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分野,进一步确定了监视居住制度的基本内容,使其减少了修正前的某些弊端.当然,在肯定监视居住制度合理性的同时,仍有必要秉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平衡的理念,对监视居住制度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有益的探索,以使该制度得以优化完善,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

监视居住、保障人权、强制措施、法律监督

D918(法学各部门)

2013-1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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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1672-6057

53-1190/D

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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