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057.2013.04.016
论公益诉讼的主体
我国立法机关迎合时代的需求,在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中加入了公益诉讼的条款.但是此条款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内容还亟待阐释.从英、美等国的公益诉讼情况可知,民事公益诉讼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制度.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可为检察机关、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和公民个人.
公益诉讼、诉讼主体、立法、民事诉讼法
D925.7(中国法律)
2013-09-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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