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057.2009.01.018
我国《合同法》预期违约制度评价及思考
预期违约源于英美法系,是英美法以判例发展起来的特有制度.它是合同法上违约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我国的<合同法>在继承大陆法系基本框架和体系的同时,博采众家之长,吸收和借鉴了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但是<合同法>确立的预期违约制度在立法规定和司法适用上存在一些不足,本文主要对我国合同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进行评价和一些思考.
预期违约、合同法、不安抗辩权
DF525(民法)
2009-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7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