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2-6057.2008.01.006

论警察职业化视角下的公安法学教育

引用
公安院校是人民公安人才的主要输送基地,是公安教育的大本营,为了更好满足社会对法制化公安队伍的现实需要,必须对公安院校的法学教学进行一些新的思考.为此,需要进一步明确公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改革现行教学模式,以期进一步强化法学教育在公安教育中的基础性地位,使公安职业化更具规范性和法制化.

警察职业化、公安法学教育、教育模式创新

G640(高等教育)

2008-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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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1672-6057

53-1190/D

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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