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贱民"身份的元代礼乐户
@@ 自北魏以来,随着乐籍制度①确立,封建国家职业乐工的"贱民"身份及其遭受的社会歧视明确地以制度化的形式出现在历史舞台上,我们通常称这个基本处于"贱民"阶层的乐人群体为"乐户".就乐户的影响范围而言,该群体分布于各地,接受封建国家的相关礼乐规范,不仅为祭祀、朝会、宴飨、仪仗、军事活动等官方礼节应差奏乐,还服务于婚丧嫁娶、年节寿庆等民间礼俗活动场合.
礼乐户
J609.2;J607;J609.225
2015-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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