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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0512-7939.2001.04.014

牢牢把握声乐表演艺术再创作的审美原则

引用
@@ 引言 在表演艺术的大家族中,声乐表演艺术是最古老,也是人们最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之一.它之所以如此受到人们的欢迎,是因为声乐表演艺术的大众性(包括自娱性)、观赏性,历史的再现性,不同风格特点的展示性等.总之,声乐表演艺术是最直接与表演对象发生思想联系、产生心灵共鸣、分享艺术效应的表现形式之一.被人们称颂的声乐作品必然是由优秀的作曲家、作词家(诚然,有些著名的声乐作品并无歌词)和优秀歌唱家共同完成的.特别是最终端的艺术效果一定是由优秀歌唱家的不断再创作来完成的.因此,牢牢把握声乐表演艺术再创作的审美原则,这将是所有从事歌唱艺术专业的人,在完成自身艺术使命进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法则.为了论证这个基本法则及其密切相关的问题,下面我们分别加以说明.

声乐表演艺术、艺术再创作、审美原则、牢牢把握

J6(音乐)

2005-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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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7939

11-1665/J

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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