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003.2004.03.024
电声产品音质主观评价应满足的条件


@@ 采用"标准"的节目源
评价音质时采用不同的节目源会对评价结果产生很大影响,因此音质评价用的节目源不仅要系统全面,包括不同体裁和风格的音乐及语音,而且应该有严格的录音、制作要求.为了制定统一的评价所用节目源的标准样件,早在1987年我国电子部电声研究所,向国家标准局提出并由国家技术监督局组织专家组编审"电声产品音质主观评价用节目源编辑制作规范"标准文本并制作出节目带,且于1996年首次出版<电声产品声音质量主观评价用节目源>国家标准CD版.
音质主观评价、电声产品
TN912;TB556;TN641
2006-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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