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1897.2019.02.007
淡蓝色的一天
法官陈述判决理由:她杀死了自己的孩子,刑事审判庭对此毫无疑义.婴儿昼夜哭闹,她再也无法忍受.她用婴儿的后脑勺撞击墙壁,先后四次.孩子死于脑部创伤.
法官在陈述中一直使用“婴儿”和“孩子”,其实她给婴孩取过名字.不是常见的约纳斯,也不是常见的凯文,而是一个非常动听的名字——瑞安,是她在一本画报上看到的.法官宣布判决时,法庭里的每个人都在想:这就是她的故事.其实存在着与此不同的另一个故事,她现在无法言说.
淡蓝色
TS941.715
2019-05-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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