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之有方”才能“改之有效”——习作修改指导例谈
《语文课程标准》中要求"学生修改自己的习作,并主动与他人交换修改,做到语句通顺,行文正确,书写规范、整洁"。因此,教师在习作教学实践中,还应努力在"评议"上下功夫,提高学生"修改"的能力。
习作修改、《语文课程标准》、才能、书写规范、教学实践、学生、教师
G623.34(初等教育)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19-19
习作修改、《语文课程标准》、才能、书写规范、教学实践、学生、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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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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