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365.2019.03.007
从宪法规范释析科研自由权的边界 ——基于基因编辑婴儿事件思考
虽然科研自由权作为文化权利的子权利在我国《宪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但它应当受到限制.对科研自由权进行限制是为了维护人类生存、人的尊严和保证科研的良性发展与规范科研秩序的需要.科研自由权应当接受我国《宪法》中人格尊严条款、人权条款、公共利益与他人合法权利、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的限制.为了维护人类尊严,宪法学必须谨慎处理好科研自由权与其他权利的关系,既要保证科研自由权得到充分地行使,又要保证科研自由权不会侵犯到人类的尊严和自由.
基因编辑婴儿事件、科研自由权、限制的正当性、人格尊严、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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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7(行政法)
贵州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计划项目"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课程案例库"黔教YJSCXJH2018099
2019-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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