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365.2016.09.009
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问题研究
由于现行立法存在的空白、粗疏乃至冲突,社区矫正工作普遍呈现“收监难”景象.收监执行在提请、裁定、抓捕、执行等环节,存在收监标准模糊、异地提请困难、交付执行主体冲突、社区矫正机构缺失刑事强制权等问题.解决收监执行问题,特别要明确收监交付执行主体:如若将社区服别人员收监交付执行主体授权给司法行政机关,就应赋予其押解、抓捕等刑事强制权;如若将收监交付执行主体授权给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也应予以协助.
社区矫正、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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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8(中国法律)
四川省司法厅2016年度调研课题“县乡两级司法行政机构社区矫正权责状况实证研究”川司法办发[2016]91号;四川省社科联法治专项“四川省农村社区矫正分类分段递进式矫正模式研究”SC15FZ006
2016-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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