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365.2008.07.011
股东会决议无效和可撤销制度研究——解读《公司法》第22条的制度缺陷及立法建议
新修订并实施的<公司法>第22条确定的股东会决议无效和可撤销制度,为中小股东权益救济提供了法律途径.但是通过对<公司法)第22条制度的构建进行研究并结合司法实践不难发现,该条款在立法技术及制度设计上,其可操作性和实用价值还有待提高.因此本文在借鉴国外相关立法、综述学者建议、鲒舍我国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对如何完善这些瑕疵进行了一定的探讨,为进一步适用及解释该条款提供了相应的建议.
《公司法)、股东会决议、无效之诉、撤销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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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1.91(中国法律)
2008-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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