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365.2008.07.009
浅析《刑法》有关强奸罪规定与平等原则的冲突及其完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了强奸罪这一罪名,但是仅仅规定了男性作为强奸罪主体的情形,然而现实生活中出现了许多女性侵害男性性权利的案件.刑法规则的缺失导致了该规定与刑法平等原则的冲突,需要对其深层次的原因进行分析以便完善我国刑事立法.本文从<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与刑法平等原则的冲突入手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一些完善措施.
男性性权利、刑法平等原则、强奸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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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344(中国法律)
2008-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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