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365.2002.01.001
执行难探源
从源头上探究执行难,其原因在于法律的缺陷与执行主体不力.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关于执行有限性的规定,在立法中预设了对过错的保护,<刑法>第三育一十三条关于"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追诉程序不明确,执行主体存在认识下列位,权力使用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致使执行难像顽症一样长期困扰着司法活动.
执行难、法律缺陷、执行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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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34(中国法律)
2005-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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